一级防雷器和二级防雷器区别 入户电力变压器低压侧安装的电源防雷器作为一级保护时应为三相电压开关型电源防雷器,其雷电通流量不应60KA。 该级电源防雷器应是连接在用户供电系统入口进线各相和大地之间的大容量电源防雷器。 一般要求该级电源防雷器具备每相100KA以上的大冲击容量,要求的限制电压小于等于2500V,称之为CLASS I级电源防雷器。 扬州浪涌电气以下规格产品满足T1级防雷器的技术要求:YLSP-T1-15/4-385V,YLAP-T1-25/4-320V,YLSP-125/4-420V。 这些电磁防雷器是专为承受雷电和感应雷击的大电流以及吸引高能量浪涌而设计的,可将大量的浪涌电流分流到大地。 它们仅提供限制电压(冲击电流流过电源防雷器时,线路上出现的大电压称为限制电压)为中等级别的保护,因为CLASS I级保护器主要是对大浪涌电流进行吸收,仅靠它们是不能保护供电系统内部的敏感用电设备的。 一级电源防雷器可防范10/350μs、100KA的雷电波,达到IEC规定的高防护标准。其技术参考为:雷电通流量大于或等于100KA(10/350μs);残压值不大于2.5KV;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100ns。 扬州浪涌电气以下规格产品满足T1级防雷器的技术要求:YLSP-T1-15/4-385V,YLAP-T1-25/4-320V,YLSP-125/4-420V。 二级防护 目的是进一步将通过一级防雷器的残余浪涌电压的值限制到1500—2000V,对LPZ1—LPZ2实施等电位连接。 分配电柜线路输出的电源防雷器作为二级保护时应为限压型电源防雷器,其雷电流容量不应20KA,应安装在重要或敏感用电设备供电的分路配电处。 这些电源防雷器对于通过了用户供电入口处浪涌放电器的剩余浪涌能量进行完善的吸收,对于瞬态过电压具有好的抑制作用。 该处使用的电源防雷器要求的大冲击容量为每相40kA以上,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20000v,称之为CLASSⅡ级电源防雷器。 一般用户供电系统做到二级保护就可以达到用电设备运行的要求了。 扬州浪涌电气公司,益雷产品,以下规格产品满足CLASSⅡ级也称T2级防雷器的技术要求:YLSP-100/4-420V,YLAP-80/4-420V,YLSP-60/4-385V,YLSP-40/4-385V,YLSP-20/4-385V。 一级防雷器和二级防雷器区别